幼儿园被小朋友抓伤,会留下疤痕。孩子小不适合做激光,学校就说配合给看病
有权要求其赔偿实际发生的损失
建议先协商解决为宜,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
有权要求其赔偿实际发生的损失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建立安全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采取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第二十四条规定:学校对未成年学生在校内或者本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应当及时救护,妥善处理,并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因此,如果有证据证明学校违反上述规定,造成学生人身损害的,学校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建议委托律师代理并计算相关的赔偿金额,可以加微信详细解答
建议先协商解决为宜,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
合理索赔学校应该支付。
建议先协商解决,如果不能,直接起诉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