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6人有限公司,按照合同出资到位,但公司亏损,其中一股东已退出
6人有限公司,按照合同出资到位,但公司亏损,其中一股东已退出 6人有限公司,按照合同出资到位,但公司亏损,其中一股东已退出,另外两个亏损不出钱导致其中损失重大,
6人有限公司,按照合同出资到位,但公司亏损,其中一股东已退出,另外两个不出钱导致损失重大 ,6人开有限公司,一开始出资都已经到位了, 但是公司一直亏损,都是其中3个股东垫付另两个股东资金,如果按股份比例分摊的话,3个股东垫付的早就超过了他们两个应该承担的部分。现在公司仍然欠债,目前其他股东股东已经不出钱了,也不想要股份了,我作为法人代表,我也承担不起了,公司我一直在出资垫付其它债务,我把公司进行变买,也得到他们的口头认可,我只想所有股东出钱帮公司填过亏损的股东把债务承担起来还清和关掉公司。请问是否可以把其他个股东一直以来垫付公司亏损所超出两人股份比例应承担的部分,向那个不出钱的股东追讨吗?还有剩下的债务可以转移给那个原本出资到位但公司亏损一直不出钱的股东一个人身上吗?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东-肇庆)
提问时间:2019-01-10 1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