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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事咨询一下:我购的新房,是16年交的定金,因为房子没有交工,剩余的钱没有交

有个事咨询一下:我购的新房,是16年交的定金,因为房子没有交工,剩余的钱没有交 有个事咨询一下:我购的新房,是16年交的定金,因为房子没有交工,剩余的钱没有交。16年,通知签订合同,在签合同时,发现合同里面没有填写建设局的批号,咨询售楼部人员得知,此楼还没有得到批文,所以合同我没有签,因为当时需要贷款,没有正式合同是不能贷款的。所以房子的事就此搁置。今天去问拿钥匙的事,售楼部人员告知我要补交暖气费和物业费,日期从交款日期算起。我想咨询的是,补交暖气费和物业费合法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宁石(内蒙古-包头)
提问时间:2019-01-10 17:3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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