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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30岁,和3年前在一起过的一个男朋友一起吃饭,以前我们也是见过父母的

我今年30岁,和3年前在一起过的一个男朋友一起吃饭,以前我们也是见过父母的 我今年30岁,和3年前在一起过的一个男朋友一起吃饭,以前我们也是见过父母的,朋友们也都搓和我们在一起,之后我们就和好在一起了,吃了两次饭后她说不合适就分开了,但我一个月以后检查出怀孕,告知他以后他说不要,但我主治医生说我身体不适做手术,我想咨询一下我有什么法律途径可以保护我,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四川)
提问时间:2019-01-09 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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