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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这样的,我朋友前女友和他分手时候给他转了一万块钱,分手后一段时间
事情是这样的,我朋友前女友和他分手时候给他转了一万块钱,分手后一段时间 事情是这样的,我朋友前女友和他分手时候给他转了一万块钱,分手后一段时间,女方报警说这一万是我朋友勒索她的。我朋友被警察带到派出所,警察问我朋友这一万块钱的事,他说的是女友给他分手的补偿,警察让我朋友把钱转给他,由他代我朋友的前女友把钱收了,并转给她。有两个问题:1、就算警察最终把钱还给我朋友的前女友,警察这种用自己私人账户收钱的行为合法吗?2、既然警察帮我朋友前女友收钱,是否可以说明他们熟悉,办案应该回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四川-泸州)
提问时间:2019-01-09 1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