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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一个朋友在厦门打工,然后在这边认识了一个女孩子,我们都是女孩子

我和我一个朋友在厦门打工,然后在这边认识了一个女孩子,我们都是女孩子 我和我一个朋友在厦门打工,然后在这边认识了一个女孩子,我们都是女孩子,然后她欠我们两个人3000块钱一直不还。然后我们现在都要回老家了,然后她就一直不给这笔钱我应该怎么办?这种情况可以立案吗?我很需要这笔钱。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满是歉意.(福建-厦门)
提问时间:2019-01-08 20:55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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