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我在捷信贷款贷了三万块钱,一个是九月份贷的,两万,一个是十一月份贷的两万
结合当初约定确定责任承担,利息中超出年利率24%以上的部分可以不还
有什么需要解决的问题吗
您好,月息超过2分的可以不还。
结合当初约定确定责任承担,利息中超出年利率24%以上的部分可以不还
你具体想问什么?
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您好,针对民间借贷的利率与利息,该司法解释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约定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借款人有权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
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贷款年利率在24%以内是受法律保护的。
结合当初约定确定责任承担,利息中超出年利率24%以上的部分可以不还
想问什么?
按贷款合同内容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