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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媳妇在叶城县人民医院上班一六年到现在,18年十二月份他们发了边远补贴是19年前二十几个月的

我媳妇在叶城县人民医院上班一六年到现在,18年十二月份他们发了边远补贴是19年前二十几个月的 我媳妇在叶城县人民医院上班一六年到现在,18年十二月份他们发了边远补贴是19年前二十几个月的,一九年一月份我媳妇交了辞职信。医院财务科叫把前面发的那个边远补贴还回去,我媳妇看了医院出的文件说要把一九年干完才能不用还,请问下医院方这样规定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新疆-喀什)
提问时间:2019-01-08 00:4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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