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境辞职能否要求补偿?
您好,律师已了解你的基本情况,对你提出的问题,在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后经仔细研究,现回复如下:
一、如果单位不给予补偿或你与单位就补偿协商不成的,你可以拒绝离职;
二、2018年7月28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发[2018]28号《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已经取消台港澳人员在内地的就业许可,因此,单位没有理由要求你离职。
三、据你所述,你在事业单位工作。事业单位人员分为编制内与编制外人员。如果你属于编制内人员,应适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单;如果你属于编制外人员,应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处理;
四、无论你属于编制内还是编制外人员,如果单位以你属于台港澳人员而要求你离职或单方解除劳动关系或聘用合同的,都属于违法解除;
五、对于违法解除,你可以按以下方式处理:
1、申请劳动仲裁或人事仲裁,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聘用关系;
2、不要求恢复关系,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如果单位未提前30天书面告知的,还可以要求支付代通知金。即你可以主张2N+1的赔偿。
如有疑问,可以追问;如果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
如果一般的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话,官司还有得打,你违反的是国家的首要政策,就很难说了,建议你委托当地劳动方面的专业律师代理,可能还有些机会。
需要解除合同或你主动离职。
在劳动合同期内,或未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方面无缘由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可获得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的赔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不按照规定支付赔偿款,则可申请劳动仲裁主张权利。
可以要求,建议找律师面谈
可依法要求补偿
单位辞退的话可以申请人事仲裁。
你好!
1、原2005年发布《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要求用人单位需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规定境外(包括台港澳)人士在中国工作,实行就业许可制度,任何单位或个人聘用境外(包括台港澳)人士在内地工作,均要办理就业证等相关手续。
在此情况下,不是身份改变,而是户口所在地改变,属于境外(包括台港澳)人士。没有经过许可,单位用工是不合法的。所以,可以解除合同或你主动离职。
2、但是,国发[2018]28号 国务院8月3日公布取消11项行政许可,当中包括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单位不能以此为由解除合同,单位强制解除合同,违法解除,可以要求双倍赔偿金。未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有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所以你能要求的不是N+1,而是2N+1
3、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4、如我的回答帮到你,望采纳为最佳答案,谢谢!
最好是委托专业的律师详细咨询
按你所说,你可以主张2N+1的赔偿,需要帮助可电话微信,或委托当地律师
你好,如主动辞职没有补偿,如无偿被解雇可以要求赔偿金。
2018年,国务院取消台港澳人员在内地的就业许可,因此,单位没有法律依据要求你离职。如果单位违法解除,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如果单位未提前30天书面告知的,还可以要求支付代通知金。即可以主张2N+1的赔偿。
1、如果你主动要求辞职,肯定没有补偿。2、单位的要求你应该不同意。3、单位不能因为你取得了“香港居留权,已注销了内地户口”二辞退或者开除你。4、如果单位敢以你取得了“香港居留权,已注销了内地户口”为理由辞退或者开除你,我认为是违法错误的,应该给与给予N+1的补偿。5、因为这不是辞退或者开除的理由和法律规定,香港是中国领土,香港居民可以在内地就业工作的。6、如果单位敢违法辞退你,必须告他们。
一、协商不成,可以拒绝单位的要求,不要主动辞职。
二、如果单位解除协议或双方协商解除,可以要求支付补偿金
三、双方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人事仲裁,进行裁决。
如有疑问,可以追问;如果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
可以要求。。。
如果属于合同制员工,可以参考相应劳动法规定
你好!
1、原2005年发布《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要求用人单位需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规定境外(包括台港澳)人士在中国工作,实行就业许可制度,任何单位或个人聘用境外(包括台港澳)人士在内地工作,均要办理就业证等相关手续。
在此情况下,不是身份改变,而是户口所在地改变,属于境外(包括台港澳)人士。没有经过许可,单位用工是不合法的。所以,可以解除合同或你主动离职。
2、但是,国发[2018]28号 国务院8月3日公布取消11项行政许可,当中包括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单位不能以此为由解除合同,单位强制解除合同,违法解除,可以要求双倍赔偿金。未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有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所以你能要求的不是N+1,而是2N+1
3、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可以申请人事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