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20057月份登记结婚的,婚后我的公公婆婆出钱买的房子,房产证就我老公一个人的名字,现在有
属于你老公个人财产。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