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房,男方父母出首付,用女方公积金贷款,男方父母每月给钱还贷,房产户名为男方,如果没有约定,属于
你的情况很复杂,有争议;我认为根据司法解释‘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的规定,不属于共同财产,属于男方个人财产;贷款部分属于共同财产;还有一种意见; 属于共同财产,男方父母的首付款属于借款;凡是纠纷应该有法院判定了。 我的补充: 2013-01-18 09:11
如果有纠纷应该有法院判定。
夫妻共有。因还有夫妻双方出资
婚后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是夫妻共同财产
应属于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