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收养的小孩已办理收养登记证,多长时间可以办理户口?谢谢!
咨询民政、公安部门 我的补充: 2013-01-17 16:25
可以到民政部门办理收养,但是有一定的限制条件,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无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府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年满三十周岁 被收养人条件:1)丧失父母的孤儿;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符合收养条件后,可根据公安机关要求提供相关手续后申报户口
你好,根据民政部《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的规定,对收养查找汪以生父母的弃婴的,民政部门在登记前还应公告查找其生父母;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弃婴的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未认领的,民政部门才会为你们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你们凭收养登记证就可以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登记手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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