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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

民事案件 甲某和朋友三人在街上吃饭的时候,和领桌有语音冲突,甲某饭后,离开途中被对方7人用铁棍殴打,在殴打过程中甲某用了身上携带的小刀刺了对方2人,一人一刀(伤情不是很严重先)。被公安人员抓获,甲某被拘留一个月之后,公安人了解情况之后被判故意伤害罪。请问这最后宣判是否有误?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iangh……(四川-攀枝花)
提问时间:2013-01-18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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