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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感情不和线以分居两年以上怎么要求对方离婚

因感情不和线以分居两年以上怎么要求对方离婚 你好,我是四川的,南方是湖南的,我们与2009年9月17日领的结婚证,现在因感情不和导致分居两年多,现在我想离婚,南方口头上同意了的,但就是不签字,请问我该如何是好,我呵她有一个共同的女孩,今年三岁了,孩子的抚养费也没有给过。请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会判给谁,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飘语小艳(云南)
提问时间:2013-01-17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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