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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我在2011年,经过一个村的书记介绍,给这个村新农村工地供建筑材料,共计5
请问一下,我在2011年,经过一个村的书记介绍,给这个村新农村工地供建筑材料,共计5 请问一下,我在2011年,经过一个村的书记介绍,给这个村新农村工地供建筑材料,共计5.1万元,之后工队老板写了一个欠条,后来托这个书记要钱,因为书记要给这个工地付钱的,所以希望他把这个钱截留下来,当时也就把这个5.1万元的欠条给书记了,后来书记分两次给我付了两万元,再后来也就要不到钱了,2015年他卸任书记一职,向他要钱时,他却说欠条不见了,给工队的老板了,让我向工队要钱,可是工队的老板却说书记拿这个欠条给他自己抵账了,让我给书记要,书记让给工队要,说给工队供材料,这个钱应该工队出,所以下余的3.1万元,被互相推诿至今,没有下落,我现在手里也没有任何的凭证了,请问一下,我现在该怎么办呢,该向谁要钱呢?这个钱还能要回来吗?该走怎样的司法程序呢?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陕西)
提问时间:2019-01-03 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