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要去银行贷款实物抵押,抵押公司的法人是我,请问有什么风险
抵押物是谁的?即有物保,又有人保的情况下约定不明按照物权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有可能承担债务
你好,有可能承担债务
最好别弄,风险太大。
一旦债务人还不上,有可能对方会要求你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