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破门入室持刀伤人
破门入室持刀伤人 我是外地人,在本地邵阳打工,认识了现在的女朋友。我们刚谈不久,1月11日晚上在女朋友家里聊天,他的前夫来找她,听见我在她家就踹门冲进来,并拿起门口菜刀扬言要杀了我,在争夺中我头部受伤血流不止,在我报警后逃跑。 经治疗医生说可能还未构成轻伤的级别。
我想咨询一下,这个入室持刀砍人最多能处罚多严重,要是协商赔偿大概能赔偿多少。
谢谢你在百忙之中能查看我的邮件,希望能及时得到你的答复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uanpi……(湖南-邵阳)
提问时间:2013-01-16 2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