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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偷逃过路费,被浙江公安机关打击过。现在矫正已经结束,好不容易找份工作

因为偷逃过路费,被浙江公安机关打击过。现在矫正已经结束,好不容易找份工作 因为偷逃过路费,被浙江公安机关打击过。现在矫正已经结束,好不容易找份工作,却被当地派出所通知用人单位不要用,这是什么法律?是要把我们这些有过一念之错的赶尽杀绝吗?那这样,为什么还有劳动教养一说?真不明白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安徽)
提问时间:2018-12-31 08:30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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