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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法院判决如下,判决担保人刘某承担借款人不能返还95000元的1/3,承担诉讼费2300元

一审法院判决如下,判决担保人刘某承担借款人不能返还95000元的1/3,承担诉讼费2300元 一审法院判决如下,判决担保人刘某承担借款人不能返还95000元的1/3,承担诉讼费2300元。二审法院撤销了一审判决,认为事实清楚适用法律错误,判决刘某承担95000元不能追缴部分的1/3,一二审的诉讼费由刘某和原告各自承担一半。现在一审法院以一审判决执行刘某,执行内容分别是31667元,诉讼费2300元,执行费375元。已经冻结银行卡四个月。请问律师刘某可以起诉法院执行庭吗?这个执行是否合法?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渔猎(内蒙古-赤峰)
提问时间:2018-12-30 19:25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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