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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

离婚 有对方与第三者联系的电话记录,但没有证据。在离婚时可以作为举证材料吗?还有如果离婚,现有的房屋产权是全家三人,那么离婚时作为子女有权利分配得到房屋产权的三分之一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renxin……(上海)
提问时间:2013-01-16 15:41
已有1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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