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请问一下我和前任妻子生有一个女儿判给我,现在又和第二任妻子又生了一个女儿
有法律义务。
您好,这个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形成了继母与继子女之间的关系,有抚养义务;否则,没有抚养义务。
《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第二十七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
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如果形成了继母与继子女之间的关系,有抚养义务;否则,没有抚养义务。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