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关于一个土地租赁合同的的事,内容是这样的:十几年前我姥姥家有块地因为年龄大了无人耕种
关于一个土地租赁合同的的事,内容是这样的:十几年前我姥姥家有块地因为年龄大了无人耕种 关于一个土地租赁合同的的事,内容是这样的:十几年前我姥姥家有块地因为年龄大了无人耕种,所以就有张某,他自己拟了一张合同(租种50年,每年向我姥姥交一笔费用,好像是80块),然后让我爸作为证明人,其中那个合同上甲方(我姥姥和我小舅舅的名字)是有这个张某代签的,还有一张09年的收据(部分内容都是后加的),然后甲方、见证人签字的那还按有手印(包括所有的都未鉴定出是我姥姥和我爸的),我爸就作为一个证明人签字了(可能因为年数久了,我爸根本不记得有这么一回事儿了,所以在法庭上他说对此事没有任何印象没有此事,然后那个张某就去申请做鉴定了,鉴定结果确实是我爸的字迹)。现在因为今年占地有一笔补偿款,但是张某就说钱该给他,我大舅告他要把土地(土地归我姥姥,在她名下)拿回来,现在怀疑合同和收据都是伪造的(要申请鉴定,谁来提?)。以上的合同和收据我姥姥和我爸都说根本不知道此事,我想咨询一下:第一我爸作为证明人有没有法律责任?或者承担什么后果?(这里边有个鉴定费需要我们承担吗);第二这个合同是否有效?第三我大舅如果要拿回土地怎么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山东-济南)
提问时间:2018-12-28 0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