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离婚时,婚内多年前的存款进出明细可以指证为对方转移财产吗?
离婚时,婚内多年前的存款进出明细可以指证为对方转移财产吗? 有一对老夫妻要离婚,已经起诉。现在有一问题;男方找出一张多年前的银行卡是(男方的名字开户的),当时(04--07年)卡内的资金进出签字是女方的签名,现在要离婚,男方调出明细提出此款要分割,原来这上面的款项出处女方已经想不清楚了,此卡也很多年不用了也没有款项了,只知道原来里面的钱是用在家里,还有转到股市的户头里了,(女方现在已是65岁的老人了)女方现在不知该怎么办,怎么来举证是家庭所用,会不会被定为是转移财产呢?女方该怎么回应啊?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悠然510(上海-普陀区)
提问时间:2013-01-16 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