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婚姻上隐瞒事实欺骗感情是否收到法律的维护
婚姻上隐瞒事实欺骗感情是否收到法律的维护 我和妻子结婚5年来一直没有过孩子,妻子一次也没有怀孕过,去医院检查说妻子的原因,于是我和妻子协议离婚了,结婚的时候妻子是处女。财产分割部分将家里的所有财产都给了妻子,并约定给三万元。但离婚不久我从曾经在医院检查妻子的单子中意外发现“已婚已产式”这句话,我向医生咨询这句话的含义,医生解释说是,“发生过性关系,生过孩子”的意思。所以我想问一下妻子的这种行为是否属于结婚前隐瞒事实,欺骗感情?我是否以精神受到伤害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并是否拒绝给协议上的三万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nke21……(新疆-巴音郭楞)
提问时间:2013-01-15 2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