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故意伤害罪怎么定刑
故意伤害罪怎么定刑 律师先生,前段时间因为被人怀疑我与其丈夫有染,事前也没有跟我证实的情况下,其妻联合她的女儿以及几个女人到我的工作单位对我进行攻击,我的面部被她们严重抓伤,全身上下都有多处抓伤,报案后,派出所的同志要求我做法医鉴定,但是法医查看了我的伤情以后,说明要等到我面部的伤痕好了以后才可以具体鉴定,现在派出所的同志也没有明确告诉我要怎么做,而且对伤害我的人也没有进行传唤了解具体情况,说是要等到得出鉴定结果以后才对我的事情进行处理,现在伤害我的人还在对我进行电话骚扰,难道犯了法的人就不能对他进行处罚?而且由于受伤在面部,我也需要进行医疗处理,以免留下伤痕,可这些都需要钱,派出所也没有提出要求对方预付一些医药费,对于这些,请问我该怎么办?而且我与伤害我的人的丈夫一点关系都没有,我是保险经纪人,我们只是有一些业务上的来往,没有不正常关系,对方也没有证据证明我破坏了他的家庭。像我这样的情况,应该走怎么的程序才能保护我的正当权益,她们这样的行为构成了伤害罪了吗?而且她们是在我的工作单位闹的事,对我的工作影响极大,而且也玷污了我的名誉,我能要求她们对我进行精神赔偿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674074……(广西-河池)
提问时间:2010-06-21 1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