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对方寻衅滋事打人轻伤.派出所不抓人.我们该如何
对方寻衅滋事打人轻伤.派出所不抓人.我们该如何 我哥哥在5.16日晚与以前的同事聚会.在聊城地摊喝酒被一不认识.没说一句话的人.用满满一啤酒瓶打在头上.跑了.面部耳朵缝合50多针后鉴定轻伤.第二天我们找到了凶手.我们是平民百姓.公检法没人.我们一直要求抓人走正常手续.新区派出所一直到了6.4日才录的对方的口供.一直已种种理由就是不抓人.闲麻烦.要我们走公诉.我们该如何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胖帅帅(山东-聊城)
提问时间:2010-06-21 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