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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合法?该民房主人可否追究相关人士的责任?

是否合法?该民房主人可否追究相关人士的责任? 为方便行走乡官组建乡间道路,可谓好事,可是却在规划道路面宽时用水泥倒下水泥划分线,既然划分到民房地基角上,甚至连民房地基水泥板面也划算在路面内,把划分路面宽度的水泥板快直接连接在民房建房的墙板;还是在没民房主人的同意下现已建好,民房看到问询办理修建道路人员,得到的答复是“因为民房主人不在家”,而且道路只修建在经该民房附近路段,而这一路段从前就有地属划分石在现既挖起,则道路的另一侧却是规矩修建;
乡间道路修建在规划道路面宽时用水泥倒下水泥划分线与民房是否要保持间距?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法是什么(广西)
提问时间:2013-01-15 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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