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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问题是这样的。本人家里有一片果园,然后前几天有几个未成年初中生骑着电动车来进行了偷盗
您好,问题是这样的。本人家里有一片果园,然后前几天有几个未成年初中生骑着电动车来进行了偷盗 您好,问题是这样的。本人家里有一片果园,然后前几天有几个未成年初中生骑着电动车来进行了偷盗,后来我方家里人就只有先把电动车扣留了。事后本来是想通过私下解决的,但是偷窃的提供电动车的一方去了镇上派出所,然后派出所就涉入了。今早派出所的四个人过来提车,进行了一些记录以后就说要我方签字,然后再解决,但是家里没有签,车他们一开始是说无论如何都要强拉走的,家里人因为担心签的字没有效,所以就没给车,接着跟着到派出所解决。到了拍出所以后办案人员在解决过程中没有我方涉入,他们直接告诉另外几个孩子的家长,说是一家出三百块钱,然后被扣车那家出了500,就重新去买了一辆车。我方全部不知情,只有最后办案人员出来告诉我们已经解决了。就把车给我家了。父母觉得这样的方式处理不当,第一,他们没有说这种偷窃需要怎么赔偿,应该与我方协商,然后应该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作出赔偿。第二,我方在解决过程中,作为受害者,当事人,但是完全没有参与,觉得没有收到尊重。另外就是偷盗中的一家人和派出所里有关系。所以现在父母想要往更高一层请示,重新解决。归根结底就是现在的问题是办案方解决方式的问题,其次才是孩子的偷盗。我方也认为,对于未成年人的偷盗,虽然不用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办案人员需要对其进行教育啊。所以父母想要通过更高一层来解决,这样可行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云南-昆明)
提问时间:2018-12-24 1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