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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合法的收回房子,屋内物品可否在规定期限内不取可当费品处理吗?

如何合法的收回房子,屋内物品可否在规定期限内不取可当费品处理吗? 我通过中介将房屋出租并签了一年的合同押二个月,租房人本应2010年5月6日交下一个季度的房租,但是租客打来电话说在外地15号回来如果说回不来就转账交房租,过了15号我们见没有交租我们又打了电话过去,她说我的卡号有误打不过钱想给她另一个卡号的她说20号左右就回来到时再交租行不,因为我们第一次做房东,而且前二次交房租也是很客气我们就想通融一下,但是到了月底也不见她打电话给我们,我们只好打电话给她,她又说现在有病回不来这么快了,吩咐了朋友帮拿钱过来。叫我们再等几天,但是过了四天仍不见有人主动联系我们,6月3我们再打了电话过去,电话是通的,但是没有人接听,连续几天都打电话过去都是没有人接听的,房子的阳台却挂有人的衣服,(她不在本地的这段时间有一个人帮她看房的,租客曾跟我们说过是她的侄女)我们上去拍门没人开,我们还在门口及门缝隙处留了纸条叫她和我们联系,但就是找不到人,也不主动联络我们。我们联系她们她们避而不理 ,发过信息过去,也没有人回,电话打过去是通的但没有人接。我们为此也和中介沟通过,中介也帮我们联系也联系不上,有一天电话打多了,她终于回了一条短信说她现在在做手术是在喉咙上的,现在不能说话,我们就和她发信息把我们的意思跟她说了,问她房租到底什么时候交,按照当初我们签定的合同上说的如果超过十五天不交房租的,守约方可以有权提前解除契约。而且要赔违约金。现在都差不多一个半月了。我们说再给她三天的时间,如果还不交租我们就要上去收房她还是没有一点想交租金的意思,(这中间她也发过二三条信息给我们和中介,因为中介也一起帮我们联系她,但是她只是说她想租,等我们一说到租金问题她就不回我们的信息啦)就是这样拖着,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发了不下十条信息。跟物业及中介商量过后,决定上门收房换锁。我们发信息通知她让她在一个星期内搬走属于她的东西。如果说不搬的们就当废物处理。但是到了规定的时间我们上去(我们是和中介及物业管理处的人一起上去的)收房的时候,一起清点的屋内的东西,值钱的就没有啦,尽是一些吃的东西和一些日常用品衣柜里很多被子及她的衣服,。请问这些东西我可否处理掉。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CCF(广西)
提问时间:2010-06-20 2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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