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律师
我的离婚协议书要重新办过第二次该怎么修改里面的内容
我的离婚协议书要重新办过第二次该怎么修改里面的内容 因为女方带有一个小孩过来的 而且我不是小孩的亲生父亲但已经进入我的户口那里
女方回她家乡那边迁回小孩户口时 那边的公安机关捉着离婚协议书里的《婚后男女双方没有生育小孩》 那那来的小孩 所以不给迁回
离婚协议书
男方:xxx,民族,x.xxxx年x月x日,户口地址xxxxx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
女方:xxx,民族,x.xxxx年x月x日,户口地址xxxxx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
男方与女方于xxxx年xx月x日在xxx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结婚证号:xxxxxxxxxxxxxxxxx.婚后男女双方没有生育小孩,现女方无怀孕。现因夫妻双方感情长期不合,双方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婚后男女双方没有生育小孩。
三,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共同财产,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权·债务。
四,离婚后,双方不需要对方进行生活困难补助。
五,离婚后住宿问题自己解决。
以上协议内容,双方达成一致的意见,没有其他异议。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关頒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挡一份。
男方:xxx 女方:xxx
年月日 年月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46410……(广东-中山)
提问时间:2013-01-15 1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