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服刑人员儿子病危,我们是否能以这个理由保
这种情况建议你委托律师处理。
你好,可以申请,建议委托律师处理,如有需要可电话联系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5条规定,以下几类人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通俗点概括,就是关久了的、犯罪不严重的、身体状况差的。当然,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