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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喝酒打架,一人骨折,轻伤,起诉。

喝酒打架,一人骨折,轻伤,起诉。 晚上8个人一起喝的酒,6个人男的,两个女的,女的没喝酒,还有一个男的是司机也没喝,每个人在喝了有一斤二两的时候结束的,在出饭店门口的时候,我跟喝酒的甲吵吵起来了,甲咬了我的手指头了,继而动了手,这时喝酒乙出来拉偏仗,从后面把我绊倒了,喝酒丙(我弟弟)从饭店出来看见了就又跟乙打起来了,我在被乙拉偏仗的时候被甲打到在地,喝酒丁(我叔叔)在丙(我弟弟)后面从饭店出来的,也动了手,这时没喝酒男也以劝架的身份动了手,最后我二叔就给拉住了,然后我们(我叔叔,弟弟,没喝酒的两个女的,我)乙辆车回家了,不到21点,他们三个(甲,乙,没喝酒男)一辆车,这其中甲,乙跟我叔叔是朋友,和我们也是表亲,事后听说喝酒乙腿腓骨骨折,原来乙没跟甲,没喝酒男一辆车,是在两个小时后,距离喝酒地5。6里地的一个诊所找到的,当时我叔叔去了,见到的时候身上有泥,有水,然后去了医院做的石膏外固定,本来是说当时打架的6人一起承担医药费的,后来喝酒甲和没喝酒男不想承担了,喝酒乙想让我们(我叔叔,弟弟,我)承担,我们肯定不答应啊,一个月后,也就是现在喝酒乙报了警,而喝酒甲和没喝酒男要证明是我们三个打的。
问题一:
喝酒甲和没喝酒男的证词是否有效(打架的参与者)。
问题二:
喝酒乙的伤情不确定是否打的还是自己摔得(从喝酒地到诊所有5——6里左右,路两边有深沟)他的报警或者是起诉是否有利。
问题三:
没喝酒的两个女的证词是否有效(我媳妇,我弟媳)
问题三:
警察调查的时候要怎样说对我有利(比如:喝酒乙在诊所时,到事发地的距离,事发时的时间差,冲突的起因于他没关系,当时没有报警等)。
问题四:
若真起诉了,我的手指头被咬了这个对我是否有利,当时去医院拍的片和药费单子都没有了,因为没想到要用,当时就扔了。
问题五:
若是真起诉是不是只起诉我们(我叔叔,我弟弟,我)是不对的,我们应该怎样做?
总之,我要怎样做对自己才是最有利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风飞扬(山东-潍坊)
提问时间:2013-01-15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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