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租房快到期,没提前跟房东明确说明是否续租而被扣一半押金。合同上写“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如果需要继续租用
租房快到期,没提前跟房东明确说明是否续租而被扣一半押金。合同上写“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如果需要继续租用 租房快到期,没提前跟房东明确说明是否续租而被扣一半押金。合同上写“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如果需要继续租用,需要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同等条件下乙方有租赁优先权”。我的合同12月31日到期,10号那天跟房东说可能要续租,但一直没有明确答复。12号那天跟别处签了合同,13号搬家时被物业要求与房东联系,否则不准搬出小区,于是当即联系了房东,房东很生气,说由于我不提前告诉他,造成他不能提前发招租广告而产生损失,因此押金只退一半,否则他就联系物业不准我13号搬走。由于我已经打包好了所有行李,必须在13号当天搬出,为了让房东同意放行,最后不得不接受了这个要求。有关续租情况,合同中仅有上述的那一条,没有规定期满前一个月内出现“乙方提出续租要求后又反悔”的情况属于乙方违约,他扣我押金的行为究竟合不合法?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8-12-22 0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