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我是2005年1月入职,先签的是临时用工合同,一年以后签的是劳务派遣合同,直到2008年才与公司签订
我是2005年1月入职,先签的是临时用工合同,一年以后签的是劳务派遣合同,直到2008年才与公司签订 我是2005年1月入职,先签的是临时用工合同,一年以后签的是劳务派遣合同,直到2008年才与公司签订的正式用工合同,总共在这家公司14年,现在被动离职,补偿年限从哪一年开始算呢?单位告诉我从2008年开始算,有依据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kaityz……(天津)
提问时间:2018-12-19 1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