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在惠花花贷过钱,后来还清了,可是前天又打电话说让还钱,说是十一月十九号贷的
这是可以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
你好,积极联系贷款公司处理吧
协商解决
协商处理,协商未果,起诉维权。
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
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