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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高铁上拾得乘客遗失手机一部,当时有些犹豫是据为己有还是交付铁路部门

我在高铁上拾得乘客遗失手机一部,当时有些犹豫是据为己有还是交付铁路部门 我在高铁上拾得乘客遗失手机一部,当时有些犹豫是据为己有还是交付铁路部门,由于换乘等忙乱过程中又不慎遗失了失物手机,后未在意,并未主动去公安部门和铁路部门报告情况,一个多月后铁路警方联系我前去询问情况。个人愿意赔偿失主损失。此情况应定为何种性质?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浙江)
提问时间:2018-12-16 06:54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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