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企业不合理要求安排工作岗位,导致生命出现威胁可否通过法律途径改善
企业不合理要求安排工作岗位,导致生命出现威胁可否通过法律途径改善 我是在国企高压运行值班工作的。原本我们高压值班是2个人上班的,也有相关的规则制度在值班室,现在公司要求我们高压值班人员一人值班一上去干无关的工作,因此出现了有人在电房晕倒。现在我们都很担心自己的生命安全。我想问下劳动法中的第三十二条来改善下环境。如果上面领导未能解决我们的环境,那用第三十八条第六项离职可以吗?会不会说我们擅自离岗和我们解除合约。
麻烦各位大律师解答下,帮下我们这些低级阶层员工。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低级成员(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3-01-13 1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