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消费权益

要求共享单车企业退还押金

要求共享单车企业退还押金 请问共享单车承诺七至十五个工作日退还用户299元押金,如今已超过40个自然日(约30个工作日)仍未退还,有众多受害者,其公司官网显示运营正常,应该如何向法院起诉(以共享单车公司违反哪条法律起诉),相关费用由谁承担。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永葆本心(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18-12-14 20:36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