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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土地征收,有一块土地按照以前土地分配到户时,这块0.3亩的土地是属于隔壁村的

家里土地征收,有一块土地按照以前土地分配到户时,这块0.3亩的土地是属于隔壁村的 家里土地征收,有一块土地按照以前土地分配到户时,这块0.3亩的土地是属于隔壁村的,后来我爷爷开荒土地,见这是一块荒地就拿来种菜了,现在土地征收隔壁村说这块地是他们村的但是拿不出证据来。我们家与隔壁村因为这块土地有争意,拆迁办就说土地费平均分了,后来土地费下发下来后,隔壁村又不知道从哪里找出来一张纸上面写着收费标准:纸上写着我爷爷名字交来一份承包地,后面金额是0.26元,落款处写着一些人别人的名字没有我爷爷名字,时间是1999年9月。请问只靠这种收据不是承包合同,隔壁村能以此为依据要回拆迁办发给我们的钱吗?并且这份收据上面也没写具体是哪一块土地的承包费。我们又该如何反驳对方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西)
提问时间:2018-12-14 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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