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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儿子不识字,由女儿写了一份协议,协议内容是已故的父亲留下了两万三千块钱

小儿子不识字,由女儿写了一份协议,协议内容是已故的父亲留下了两万三千块钱 小儿子不识字,由女儿写了一份协议,协议内容是已故的父亲留下了两万三千块钱,这笔钱由女儿代为保管并以母亲的名义存入母亲的账户,归母亲以后使用,母亲的生老病死与儿子无关,这个协议是否具备法律效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上海)
提问时间:2018-12-14 10:56
已有1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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