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龄没到,没登记结婚,但有小孩了,一岁,现在离婚,女方要求赔偿损失费
你们属于同居关系,不存在离婚,对方要求损失费是没有依据的。
你好,女方的赔偿主张没有法律依据,你可以拒绝。
你们未办理结婚登记属同居关系,双方可以自行解除同居关系,但可以就孩子抚养问题向法院起诉。她要求十万损失费没有法律依据,你有权拒绝。
未登记不构成婚姻关系,双方有一方离开即告解除同居关系,孩子、财产有争议可提请法院解决。
法院将按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但孩子未满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你好:不能,共同财产一人一半分割
女方的赔偿请求不会得到法律支持,如你不抚养孩子,应支付抚养费
没作婚姻登记,不成立婚姻关系,谈不上离婚。 任何一方抚养孩子,都可以要求对方支付部分或全部孩子的抚养费。 女方索要10万元没有法律依据。
不存在所谓的赔偿问题,你们直接分手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