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爷爷去世了,宅基地红本写的是我爷爷的名字,现在想把名字改成我父亲的
您好,继承纠纷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1、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
2、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3、最后,才是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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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遗嘱 可以依法继承。
你好,可以协商解决
原则上有遗嘱从遗嘱, 如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
建议协商解决的
协商解决吧。
您好,建议协商解决
协商处理
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走调解程序办理继承过户,如需帮助预约面谈
您好,可以写分家协议。
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需要通过公证或诉讼办理继承手续才能办理变更登记。
您好! (一)死亡时个人财产及其共同财产的一半为遗产。 (二)如果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 (三)遗产第一顺序继承:配偶、子女、父母; (四)建议法定继承人可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的,一般均分,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五)继承方式:如果法定继承人之间无争议的,到公证处做继承公证;如果有争议或无法提供继承所需材料的,向法院起诉,根据法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办理。 (六)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详情请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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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遗嘱,按法定顺序继承,继承问题专业,非三言两语可掌握,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处理,我们可以帮助您,建议来电详谈
协商处理,协商未果,起诉维权
你好,可以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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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要看产权;
如果有有效遗嘱,按照遗嘱继承;否则按照法定继承;
我正在代理房产继承纠纷的案件,可以看我的案例;
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代理维权,请与我联系代理事宜。
原则上有遗嘱从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