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班途中由于自己摔倒,造成骨折,是否属于工伤?如果是工伤该如何赔偿?如果不是工伤能否向单位要求赔偿
自己原因造成的不属于工伤
不属于工伤
你好,自己原因造成的不属于工伤
不算,所谓上下半途中受伤是特指因非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而不是指一切伤害。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不属于工伤,单位不赔偿
您自己的原因受伤不属于工伤范畴,自己承担
不是工伤,自行承担。
不构成工伤
不属于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