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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在2014找了一个情人,2018三月份我才发现,五月份我找过那个女人
我老公在2014找了一个情人,2018三月份我才发现,五月份我找过那个女人 我老公在2014找了一个情人,2018三月份我才发现,五月份我找过那个女人,她说不知道他有家,但是我说我们家是哪里的时候她脱口而出就说你们家不是四川的吗,我有录音为证,虽然他们一口否定女的不知道有家,她们这几年晚上也没通过电话,还有就是男的已经去见过女方父母并且在情人的父母家住过三天,当时他骗我出差,这些我都有录音,今年十月份我答应我老公他回头我就不提以前的如何事情,他今年一直在外地上班,我们是在电话里沟通的,他说这个女的当时去过他们单位怎么可能不知道他有家,还承认在2015就告诉过那个女人他有老婆孩子,告诉过那个女人我家是四川的,这些我都有录音,并且这个男人先后从家骗了好几万,他还给那个女的打了十万欠条,他给我的流水账他给那个女人的钱要多,并且有张卡是那个女人在用,这些我都有聊天记录可以证明,十一他还和那个女人见过面,也给那个女的打过钱,我看过他拍来证明他所谓清白的视频他们聊的很开心,根本不像分手的,但是我没证据,十一月他回来呆了半个多月现在玩消失了,请问我能告这个女的第三者破坏最吗,能告这个男人什么最?今年过完春节那个男人以出差为借口和这个女的在一起住了十天左右,他们租的房子,我该怎么取证告他们?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新疆-乌鲁木齐)
提问时间:2018-12-11 0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