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你好!请问一下,我是2016年4月份在公司上班的,2018年8月公司才与我签订劳动合同
你好!请问一下,我是2016年4月份在公司上班的,2018年8月公司才与我签订劳动合同 你好!请问一下,我是2016年4月份在公司上班的,2018年8月公司才与我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合同日期是2016年4月至2019年8月,老总的签字日期是2018年8月,因公司要让去江津上班,但是我不同意,辞职是否可以赔偿,前面两年没有签订合同可以要求11个月的双倍工资赔偿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颂歌(重庆-大渡口)
提问时间:2018-12-10 1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