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郜律师,十二月二号,因本人的生日,我去丽江大富豪KTV消费
可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
按过错比例承担责任
您好!KTV需要承担责任,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您可主张对方承担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