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的时候男方给了六万彩礼,现在结婚两年了,因感情不和,我想离婚
可以不退还。
这是可以先收集证据的
不能了,协商吧。
共同生活了无法要回
您好, 不用退还的
可以不退还。
您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不需要。
你好,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彩礼无需返还。
不符合退彩礼的条件
可以不退还
不退了
不需要退还。
您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不用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