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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2017年9月份在苏州3次入室盗窃认定总价值600元刑事
本人2017年9月份在苏州3次入室盗窃认定总价值600元刑事 本人2017年9月份在苏州3次入室盗窃认定总价值600元刑事拘留7天 后取保候审 今天法院书记员通知过去签传唤证和起诉书 通知10天后开庭 本人赔偿了受害人所有损失,也拿到了谅解书 检察院量刑建议拘役四到五个月并罚金 本人2006年因寻衅滋事,盗窃,判刑3年09年出来,有前科,刚开始做笔录我没有承认,后期口供承认 走的简易程序 书记员说开庭时家属也要到庭,有些文件要签字!书记员说我的情况监外执行的几率很小,请问我的情况开庭会收监吗?缓刑几率有多大!而且书记员说开庭的时候家属要到庭,要签字?家属签什么字?请律师专业解答!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勇者無懼(上海-浦东新区)
提问时间:2018-12-09 1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