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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您好,我是一个普通的农民,在2014年的修道过程中占我一片地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是一个普通的农民,在2014年的修道过程中占我一片地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是一个普通的农民,在2014年的修道过程中占我一片地,没有任何产权证也不是村集体地,属性为小开荒面积2200多平方,当时我们村书记告诉我找几个老人签字证明为集体地就有可能得到补偿款,我按这个方法做了,交到村里村里又交到乡里,后来通过审批得到了这笔补偿款,总金额为93000多,村里抽了30%,28000多,我个人觉得到65000多,今年由于我们村班的不和,我们村书记被举报,把这件事查出来了,后经有关部门调查,说我得到这笔钱是违法的,我就把这笔钱返回去,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应该付什么法律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黑龙江-黑河)
提问时间:2018-12-09 1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