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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已经决定出版的书,市党史委阻止印刷出版,是否侵犯著作权?

出版社已经决定出版的书,市党史委阻止印刷出版,是否侵犯著作权? 我写了本本地党史人物传记,县党史办与我合作出版,封面署名为“某县党史办编”、“某某著”。书稿先送一出版社,该出版社决定出版,向县党史办发来版权页,由县党史办在当地印刷厂印刷。县党史办拿到版权页后,向市委党史委回报此事,市党史委当即阻止县党史办印刷出版该书。其理由是:依据省委党史研究室制定的《关于党史类作品审读把关的若干规定》(其中“第二条 审读把关的党史类作品范围:以单位(部门)名义函请省委党史研究室协助审读的涉及中共党史特别是涉及省党史上重大事件、重要人物拟公开出版发行或展映的图书书稿……展览等。”“第四条 审读实行逐级把关。市、县(市、区)直部门拟出版的党史类作品,原则上由同级党史部门审读……反映全省党史重大事件、重要人物或把握不准的,逐级上报至省委党史研究室审读。”市党史委认为,该书稿“属于涉及省党史上重大事件、重要人物拟公开出版发行的图书书稿,需按照《关于党史类作品审读把关的若干规定》要求的程序,由县党史办、市委党史委和省委党史研究室逐级进行审读并出具审读意见。同时,作者要按照审读意见对作品进行修改,并将审读意见和修改后的作品一并交出版社。”请问:出版社应当是依据出版法律法规决定出版我写的书的,市党史委在出版社决定出版该书后,再依据省党史研究室文件阻止该书印刷出版,实施逐级审读,令我修改,于法有据吗?是否侵犯我著作权?敬请指教!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78639……(山东-淄博)
提问时间:2018-12-08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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